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1
2025-10-3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1
安徽/合肥-2025-10-30 00:00:00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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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中业绩金额修改为:****万元,其他内部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同步修改。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分,满分*分”中业绩金额修改为:****万元,其他内部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同步修改。

*.请问“公园项目景观工程或者是公园项目绿化工程”业绩属不属于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本项目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城市公园”或“市政公园”类公园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不予认可。

*.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金额不少于****万元;对于之前业主开的证明,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该予以认可;总不至于每次投标均要求业主开证明不是?

回复:招标文件中证明材料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墩镇蒙城北路与梅冲湖路交口东北街坊

编:******

人:王工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编:******

人:童超、王庆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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