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10-30 00:00:00
光缆线路路由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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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光缆线路路由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范围: 敷设 * 条 ** 芯 光缆(管道)全长约为 ** 公里;敷设 * 条 ** 芯 光缆(管道直埋)全长约为 *.* 公里;改造 ** 芯 光缆路由 *.** 公里(架空);改造 * 芯光缆路由 * 公里(架空)。替换、新建通信油杆 ** 根;扶正通信油杆 ** 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要求:**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依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预算/最高响应限价:**.*万元。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家成交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资质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鞍山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的方式。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注: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谈判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三)谈判文件售价:*.**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鞍山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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