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大桥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银鱼整体销售
2025-10-30
四川/凉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凉山州大桥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银鱼整体销售
四川/凉山-2025-10-30 00:00:00
四川/凉山-2025-10-30 00:00:00
凉山州大桥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银鱼整体销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凉山州大桥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银鱼整体销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凉山州大桥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销售标的移交地点为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大桥镇大桥村四组垭口街**号,以每吨单价(含税价)进行公开挂牌销售。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可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和现场进行全面查看、勘察、鉴定和测算,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标的大小、品质、搬运成本以及其他状况所存在的风险等),销售方不对标的品质、数量、大小和标的装卸现场路况及搬运成本等承担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凉山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销售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银鱼销售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标的物交接。 *.交易标的在移交和装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销售方无关。 *.受让方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阅知《银鱼销售合同(样本)》并接受所有条款。 *.受让方在签署《银鱼销售合同》且支付完首笔预付款**万元后及时告知销售方,双方协商银鱼捕捞和移交的具体时间。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银鱼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标的移交时间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顺延。 *.销售方对本次销售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数量、品质、质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销售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也不予退还交易价款。 *.交易标的在转受双方约定的时间点,由销售方安排专人进行捕捞上岸并立即用塑料袋进行简易包装后,在双方指定专人现场监督称重并签字确认后即时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必须在现场称重移交后自行组织人员及时搬运离开并做好存储工作,银鱼以现场双方称重后签字盖章的《银鱼移交清单》作为标的移交凭证,银鱼移交后出现任何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销售方无关。 *.双方指定专人在运输现场进行计量,由双方约定认可的电子秤进行称重后,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称重数量进行交付,直至标的运输完毕,双方共同签署《银鱼移交清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成交后,销售方按最终实际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事项详见《银鱼销售合同(样本)》。 **.项目查看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