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10-2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雨森二期项目建设用地五通一平场地平整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雨森二期项目建设用地五通一平场地平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胜利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台安宝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镇光明街法院改建楼南数*开间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雨森二期项目建设用地五通一平场地平整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供应商应自行选择渣土土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渣土运送至园区内指定地点并进行土地平整。 *.不得违法分包运输业务,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立即终止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运输前,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班子、车辆驾驶员匹配、运输路线勘察、驾驶员教育培训等内容,并组织参与项目运输人员学习、演练。 *.按规定标准进行装载,做到密闭运输、净车上路,严禁超载和“滴洒漏”。 *.车辆应及时清洗,及时更换破损篷布、反光条、标识标牌、密封条等,保持车容整洁。 *.驾驶员应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不得无证驾驶。 *.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保障服务全过程安全生产无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配备服务所需的运输车辆(自卸汽车)、装卸及土地平整相关机械设备。 **.供应商运输的渣土土质及土地平整应满足回填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基本信息、运输数量等内容的运输记录(台账),不得虚构、隐瞒、篡改,如有违规行为,采购人将立即终止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