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0-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钬激光治疗机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将《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技术功能及配置要求”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原要求 |
变更为 |
|
*、★钬激光终端输出功率:≥****,不接受误差功率; |
*、★钬激光终端输出最大平均功率:≥****(需提供①产品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②设备操作界面截图佐证); |
|
**、★脚踏开关按键数量:≥*键; |
**、★脚踏开关按键数量:≥*键,具备发射二组不同参数激光的功能; |
招标文件及投标格式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楼*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本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放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层**办公、**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邱玉婷、林燕飞
电话:************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