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30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恩施-2025-10-30 00:00:00

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雪岩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号宝业中心*座 ****层众创空间****号

被投诉人: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村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三,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询价公告,采购人于****年*月**日收到武汉雪岩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质疑,并于****年*月*日进行回复,武汉雪岩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对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通知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关于适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不当性。*.采购人混淆公示废标理由,程序违法。*.采购人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未回应我司关于参数排他性与有效品牌数量的质疑。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咸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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