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0-29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 发布机构: | 环资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万吨/年***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万吨/年***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荆州市发改委,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
报来《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万吨年/***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荆发改环资〔****〕***号)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建设**万吨/年***装置、**万吨/年废酸浓缩装置、**万吨/年***装置、**万吨/年***装置、**万吨/年硝酸装置、**万吨/年氯化钙等装置、各装置配套罐区及公辅设施。***采用强制循环连续硝化技术,废酸浓缩采用真空浓缩技术,***采用液相催化加氢工艺技术,***采用液相光气法工艺技术,硝酸采用氨氧化双加压法工艺,氯化钙采用盐酸石灰石法工艺技术。建成后形成年产**万吨***(二硝基甲苯)、**万吨***(甲苯二胺)、**万吨***(甲苯二异氰酸酯)、**万吨硝酸、**万吨氯化钙、**万吨废酸的生产能力。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年**月投产达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吨标煤(含原料用能*****吨标煤)、等价值为******吨标煤(含原料用能*****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万千瓦时、年耗热力(*.*兆帕,***摄氏度蒸汽)**.**万吉焦、年耗热力(*.*兆帕,***摄氏度蒸汽)***.**万吉焦、年耗天然气*.**万方、年耗燃料气****.**万方、年耗氢气(原料)*****.**万方,年耗新水****.**万吨、年耗氮气****.**万方、年耗压缩空气****.**万方。年输出热力(**摄氏度冷凝水)**.**万吉焦。
二、该项目对荆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重大影响,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决定性影响。项目需落实荆州市发改委提交节能审查请示(荆发改环资〔****〕***号)中承诺的方案降低对湖北省、荆州市“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荆州市发改委提交节能验收申请,荆州市发改委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请荆州市发改委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