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9 00:00:00
宣传材料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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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补齐消费维权短板,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营造全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采购设计制作一批宣传物料。项目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宣传材料制作项目。
二、项目限价
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壹佰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现场宣传活动(不少于*场次),设计活动主画面,制作宣传背景板、横幅、易拉宝、宣传帽子、宣传扇子、宣传环保袋等宣传物料。
(二)项目周期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验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市场主体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合法、准确的数据获取渠道,有相关设计、策划及宣传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报价人有同类型的政府政策宣传服务案例。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低于项目最高控制价**%,应当提供相应说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文件提交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把报价材料通过***邮寄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楼***室)。报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主体资质(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供应商简介、类似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主体公章。
报价供应商、社会公众对本询价公告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影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可随报价材料一并邮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联系人:价格监督科 任小姐;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