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中“****年**月*日**时**分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市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在常太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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