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10-29 00:00:00
****年度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报纸邮递服务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永春县融媒体中心对****年度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报纸邮递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度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报纸邮递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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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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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报纸邮递服务类采购项目 |
*年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年度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报纸邮递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纸版面为对开四版,每周一发行一期,县内投、寄递,境内外寄递,七号封(平邮和挂号)邮资封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五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有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各类法律文书及车、驾管通知书、证件等信件寄递和邮资封均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永春县分公司是当地唯一的邮政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法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县分公司、永春县***东路*******号。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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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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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华 |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
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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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斌 |
永春县市政服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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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山 |
永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事务中心 |
中级工程师 |
*、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源*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姓名:章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县府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永春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永春县财政路*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 论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