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0-28 00:00:00
一、共性工作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常态化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宪法进万家”“宪法宣传十进”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四)多样化开展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举办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
(五)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法规的宣传贯彻。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总结、提炼、宣传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未成年人“学法筑基”工程、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领头雁知法行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针对普法等,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八)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实际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正能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深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次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
*.持续深化法治政府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进带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全面推动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突出宣传宪法,共同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关切问题,调研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来,洞头区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情况、作用发挥、工作保障等现状,推动问题解决,助力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
*.按照上级人大统一部署,对区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监督,助推支持区监委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二)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外事委员会
*.对“深化青年人才就业生活服务体系改革 推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进行协商。
*.对“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区法院
*.制定全年重要节点新闻宣传日历,做好每月宣传策划,重点落实“女法官国际日”“*·**知产宣传周”“六一节”“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法治宣传。
*.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健全法治副校长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渗透力”,运用“两微一端”等媒介发布普法案例,精心编导普法栏目剧,不断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实效,让群众“在线”即可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覆盖面。
*.深度挖潜培育精品案例。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小案”“难事”,完善典型案例发现、培育、编写、报道和发布等工作机制。联合四度天平数字传媒工作室做强“小度普法”“小海霞说法”等宣传**,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正面宣传矩阵,切实以司法案例助推良法善治走深走实。
*.开展“点单式”“定制式”普法。精准把脉普法需求,根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联系,及时开展普法宣传,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注重普法内容实效性,以社会热点为指引,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时事、典型案例相结合,让普法活动更接地气,更能吸引群众关注,增强普法宣传的参与度。注重普法内容精准性,根据不同受众人群,将传统“课堂灌输式”讲法改变为“聊天问答式”“案例分析式”普法,推动实现“普法”和“用法”的实际效果,真正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四)区检察院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主题,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相关普法宣传,传递洞头检察正能量。
*.围绕省检察院****年助企惠企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托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专区,开展法治体检服务,适时开展入企普法宣传。
*.加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的议题设置和宣传策划,组织民法典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展现工作成果,积极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普法的工作质效,全方位讲好洞检好故事。
*.以“法治副校长”为载体,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提供“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订单式、体检化法治讲座,精心打造青少年法治课程,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成集案例展示、普法宣教、法律咨询、心理辅导、模拟法庭等功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活动。利用“检察开放日”等特色平台,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有关群众参加拟不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公开听证,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群众参与度、法治知晓度。
(五)区委组织部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持续完善区直机关党委(党组)政治学习机制,利用好主题党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不断增强尊法学法用法自觉性和坚定性。
*.做好公务员参加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用法直播培训的组织发动工作。
*.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结合党务干部培训及党课安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纪法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引导离退休干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法治主题志愿服务实践,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六)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构建普法宣传矩阵。深化光明日报、中新社、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媒体的战略合作,建立央媒、省媒、市媒高效供稿机制,策划与抖音、小红书、快手、*站开展合作,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方位的普法宣传格局。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重点时间节点通过洞头发布、百岛洞头***等媒体资源开展相关主题新闻宣传。针对《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于*月**日(世界读书日)前后举办阅读主题活动,宣传全民阅读条例,倡导养成阅读习惯,营造书香社会氛围。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月**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与爱国主义教育深度结合)或国庆节(**月*日)前后,举办相关主题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包括组织干部群众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路线”,串联本地红色景点,推出研学游线路,组织基层宣讲队伍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等活动。
*.开展普法主题宣教活动。依托文化礼堂、社科基地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让普法宣传有成效。
*.贯彻落实浙江省“‘八五’网络普法进行时”网络普法工作,打造推广网络普法基地样本,推动区级网络普法基地一体化建设。
*.加强洞头特色网络普法品牌建设,精心打造网络普法传播矩阵。
*.配合区司法局,指导网络媒体做好优秀网络普法作品传播推送。
*.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网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七)区委统战部
*.通过主题党日、党团活动向机关党员干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法治思想。结合新阶层人士中的律师人员、审计人员等三师队伍开展下乡服务,进一步推广法律法规。
*.持续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建设,与普法办、食(药)安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法律讲座进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宗教界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育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
*.持续深化侨法宣传系列活动,以《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华侨侨眷对于《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持续加强与法院的联结,进一步推进“法院+侨联”的合作模式,切实维护侨界群众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民宗普法讲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
(八)区委政法委
*.指导全区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充分运用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平安浙江三微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开展“平安浙江文化周”系列宣传活动。聚焦《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平安三率、防溺水等平安建设内容,组织开展现场宣传、走街入户、“六进”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依托新媒体平台,围绕政法亮点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优化营商环境、除险保安、政法先进榜样等积极开展平安法治宣传。
*.持续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进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素养提升”平台等开展法治宣讲。
*.进一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政治轮训制度,组织开展政法系统干部入职“第一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政法机关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打造“五个最”新时代政法铁军。
*.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和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组织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该法的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九)区教育局
*.加强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落实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法治素养,推动依法办学治校。
*.落实《温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年)》《温州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实施方案》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保学校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开展中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落实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制度,完善学生关爱机制,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助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区公安分局
*.立足工作职责要求,紧盯“*.**”人民警察节、“*.**”国家安全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重点目标、重点区域、重点群体,聚焦打防电诈、禁毒禁赌、知识产权、交通安全、矛盾化解等普法领域,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做实做细基层普法工作。
*.常态化落实“以考促学”工作,持续抓好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着力培养一批公安法律专家、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让法律成为公安机关的“必修科目”。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一)区民政局
*.结合*月的救助宣传和**月的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对于在册困难群众,结合走访关爱和幸福清单的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结合“六一”儿童节等主题,举行“未保宣传月”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对新修订条例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聚焦法规培训,筑牢法治根基。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展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创新婚姻服务管理,发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蓝色颐养暖心覆盖工程,完善老年助餐、“爱心卡”、养老服务业务法规培训,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安全。
*.创新政策宣讲,拓宽参与维度。根据《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实施留守、流动及困难儿童关爱公益项目,借助“社工+志愿者”开展救助福利政策解读;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普及宣传民政部等部门****年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自身建设、监管等方面作出新的规范,推动事业发展。
*.联动节日普法,厚植全民理念。结合七夕节、“*·**”等节日,打造洞头区婚姻登记户外颁证基地,推广“守望灯塔·爱在赛尔”“花开海上·为你心****”等甜蜜经济品牌,普及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引导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以清明节为契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群众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实践行动中。
(十二)区司法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律服务机构”“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工作,持续擦亮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品牌。
*.高质量开展全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起草全区“九五”普法规划。
*.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有效发挥各类新媒体矩阵作用,进一步扩大法治洞头建设社会影响力。
*.擦亮“法护青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抓住村社换届契机,开展“基层领头雁知法行动”。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三)区财政局
*.紧贴机关、企业、村居特点,创新普法形式,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
*.依托周一夜学、财政业务讲堂、执法业务培训等学习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切实加强财政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组织新提任中层干部和新进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向预算单位宣传零基预算管理和过紧日子政策。
*.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宣传教育。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开展“社保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进行社保政策宣讲和现场答疑。宣传就业创业、社保、劳动维权、人才等政策,提升社保政策知晓度,推动全民参保。
*.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面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等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重点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通过线下讲座、入企辅导等形式,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
*.围绕“浙江无欠薪”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加强普法平台建设,线上利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线下通过招聘会、社区宣传点、企业走访等形式,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
(十五)区住建局
*.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深落细“四小”安全教育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开展房屋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物业住宅小区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建筑业专项领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专项领域宣传工作。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六)区交通运输局
*.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普法活动,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法治扎根工地”等行业特色普法活动。
*.依据市场主体法治需求实施精准普法,结合“三书同达”工作,全区域推行分行业“量身定制”、分区域“点面结合”的普法宣传机制,落实“处罚+引导+帮扶”有效载体,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和信用修复。
*.发挥党建引领,以司机之家为载体,对新就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教,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着力培养枫桥式执法队伍,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普法执法能力,推动行业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局执法骨干交流、学习交通运输各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对执法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评析学习,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法理分析和普法教育能力。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七)区农业农村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要求,紧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结合春耕备耕、伏季休渔、“三夏”、秋收等重要农时节点,联动各部门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造浓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推动法治文化与农耕文明元素融合发展。加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村民说事”民主协商模式,发挥基层法律明白人作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利用渔船归港休整的时机,加大登船检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及时改正,并通报船主所在乡镇(街道),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并通过案例解释法律法规。确保“有案必查”,以维护海上渔业秩序,同时推动渔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营造农业法治氛围。为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加大审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遵守情况,并对涉农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全区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管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落实“浙水普法”。为水资源保护的意识,组织以水资源节约、河湖保护及水利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进乡镇、进社区”活动,旨在向村民和居民普及相关知识。联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通过实地加深公众对水资源保护重要性的理解。
*.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农业“绿剑”、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在办案过程中释法说理、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推动普法工作延伸至一线执法环节。落实“预约式”指导服务,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法治“体检”,推进农业执法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新制定和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综合运用主题教育、专题讲座、“周一夜学”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和各级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学法、深入懂法、熟练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八)区文广旅体局
*.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专题普法活动。
*.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景区、民宿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普法活动。
*.深挖法治文化基因,支持法治宣传教育类节目栏目编排。
*.深化实施文化市场执法“青蓝工程”,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执法能手、执法新秀、执法带头人评选活动,推动文化执法骨干提质扩面。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持续开展政策法规考试,提升执法队员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行政能力。定期发布文旅市场警示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将普法宣传纳入艺术创作、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公共场馆服务,落实文化体育领域法治文化建设。
(十九)区卫生健康局
*.深入推进《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年)的通知》的贯彻实施。
*.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世界卫生日、“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开展免费义诊、水质检测、环境消杀、健康讲座等惠民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健康保健知识、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疾病防控和治疗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大力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应法律法规。
(二十)区市场监管局
*.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质量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计量日”“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特殊时段,开展具市场监管特色的主题普法宣传。
*.深化“普法下基层”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监管服务的全过程与各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路径持续推动普法提质增效。
*.开展特色普法实践。常态化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微视频。
*.结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法规实施一周年等时间节点,开展《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线上+线下”双轨普法。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二十一)区融媒体中心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宣传工作重点,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节点,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解读工作。
*.充分发挥“报端声屏网刊号”七位一体传播矩阵优势,依托系列品牌栏目,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深化“最美洞头人”主题报道,树立法治标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网络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全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把法治教育融入中心事业产业发展,在中心内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结合日常法律咨询、纠纷案件办理和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方式,有效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
*.完善宣传格局。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十二)区总工会
*.开展公益法律专项行动,推广“户外劳动者站点+法律宣传”模式,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普法活动。结合户外劳动者站点建设,在“工会驿站”等阵地,加载法律服务功能,构建覆盖广泛的“职工法律服务圈”。
*.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持续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全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达**%以上,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开展工会法律援助质效提升行动,完善工会法律援助办案规则,法律援助服务队伍管理和办案补贴经费支出等相关制度,规范案件指派、流程和质量评估等办案规则,加强法律援助服务队伍管理。
*.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劳动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守好红色根脉·班前十分钟”活动,持续深化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突出红色基因传承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十三)团区委
*.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青少年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青少年防诈骗、安全自护和三禁三防三自等主题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针对重点青少年开展关爱帮扶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亲青帮”平台,做好重点青少年结对帮扶,持续发挥共青团帮扶带动作用,争取更多资源,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关心和关爱,为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引导重点青少年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创新活动形式,做好中高考减压和顺风车志愿服务。在*.**禁毒宣传月、**.**平安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及心理健康讲座进校园。通过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切实增强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四)区妇联
*.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禁毒宣传月、平安家庭宣传季三大主题活动,线上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深化“平安家庭”建设,推进家事纠纷化解“一类事”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巾帼法助营商”等主题宣传活动,助力法治洞头建设。
*.继续发挥好*****妇女公益服务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婚姻矛盾纠纷化解、家庭教育等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其他区级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
*.紧抓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十周年、浙江全境解放**周年等有利契机,结合海霞文化宣传加强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十个新”举措,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走深走实。
*.继续做好保密宣传,常态化在浙政钉开展保密提醒。
(二)区府办
*.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开放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企业了解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取政府信息;通过专题培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加强内部宣传教育,督促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民营企业需要,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为企办实事十大项目”等平台载体,帮助企业理解和把握核心要义和政策要点,提高企业对法规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水平,确保政策法规刚性落地、有效实施。
*.进一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持续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深入推进“平安金融党建共建联合体”建设,合力打造红色金融宣传教育基地,做好“金融进文化礼堂”等品牌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等政策法规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三)区纪委区监委
*.坚持分类分层施教,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年龄结构、不同违纪违法形式,差异化定制警示教育内容,注重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贴近性、震慑力。
*.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成立清廉宣讲团,开设“纪法讲堂”。利用“清廉洞头”微信公众号,推出“洞说纪法”“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等微信公众号专栏,开设“党纪法规知识微考场”专栏,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知纪明法、遵纪守法意识。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四)区委社工部(区社会治理中心)
*.依托“洞头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结合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解读与相关业务培训。
*.根据“网格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五)区委编办
重点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置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六)区委台办
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等与台胞投资、就业、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区信访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懂弄通,不断深化新时代推动区域信访工作现代化的理解和认识。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贯彻落实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八)区档案馆
以《浙江省档案条例》修订为契机,牵头抓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单位档案员等特定人员的档案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档案法的纪念日、宣传周,组织面向广大群众、民营企业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
(九)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持续挖掘本单位法治文化,结合拟建成的海霞军事国防野外教学基地、军事日活动基地、省海防馆等新地标,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多种主题的法治文化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推进“八进”专项行动,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持续发挥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开展法治素养提升专题学习教育、法治素养测评、收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需求,力争全年开展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学习教育超**批次****人次,累计法治宣传人数超*万人次。
(十)区发改局
*.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三会一课”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委机关“**·*”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多措并举做好《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发展改革领域新出台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持续做好价格、节能、信用、投资等领域法规条例的宣贯工作。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一)区经信局
*.完成普法责任宣传工作。着重抓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深化法律进企业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增强企业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律途径和法律知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法律行”系列活动。通过“帮企云·企业之家”平台,联动区两万行动、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行”系列活动,向全区中小企业普法。
*.做好外贸企业的普法工作。依托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培训资源,加强区内外贸企业的涉外法治培训,以适应国际外贸形势的不断变化。
(十二)区科技局
*.举办科技活动周,组织科技下乡活动,开展知识科普宣传。
*.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覆盖。
*.深入推进科技法治宣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与科技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十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结合“戎耀讲堂”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堡垒作用,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学习前沿阵地,推进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结合烈士纪念日等特定节点,做好《烈士褒扬条例》的贯彻宣传活动。
*.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有关法条的普及宣传。
*.继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团”,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
*.以“*·**”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载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普法宣传工作;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载体,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加大新闻媒体警示曝光力度,在主流媒体发布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及曝光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五)区审计局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审计条例》学习宣传,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熟知法规具体规定。
*.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学习宣传,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升审计现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重点,强化依法审计。
(十六)区统计局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局干部年度培训学习计划。
*.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普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系统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十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聚焦综合行政执法常见典型案例,常态化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重点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文明执法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
(十八)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和我省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资源,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八五”普法收官前建成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普法阵地。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十九)区生态环境分局
*.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的普法宣传。
*.组织开展新任职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生态助企‘三种模式’”为主题的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服务。
*.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提高管理对象的环境法治意识。
(二十)区医疗保障分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区医保系统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及相关人员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及时通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发挥医保“海霞监督员”作用,做好医保政策“口口相传”。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医保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送法进用人单位、进医院药店、进乡村社区,采取转载权威解读、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普法社会覆盖面。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与医保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医保部门普法的工作质效,全方位讲好医保故事。
(二十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制定局班子领导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学法用法活动。
*.深入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行动,持续宣传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绿色低碳”宣传专项行动,倡导干部携手共建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环境。
(二十二)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异地洞头商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十三)区政务服务中心
*.持续抓好法治相关各项举措,切实提高中心运用法治理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企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对标对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持续做好服务集成改革文章,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消除招投标隐性壁垒,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周一夜学、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支部学习、普法课程学习等形式,加强自身学习和法律运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二十四)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宣传。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推动公共数据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提升单位部门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五)区供销社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期努力提高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加强涉农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融入为“三农”服务中去,依托农资下乡志愿服务活动、多层级渔农技能培训、展示展销活动等载体,开展涉农相关政策法律宣传。
(二十六)区消防救援大队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区指挥员培训内容。
*.热情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工第一课”线上、线下同步讲解哪些轻微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以及企业信用修复的详细条款。
*.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宣传工作,持续深化“驻百镇入千村、进万企”开展重点时段精准化宣传、重点领域精准化宣传、重点人群精准化宣传。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普法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消防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全社会抵御火灾事故防线,
*.鼓励全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
*.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宣贯会,针对《温州市电动自行车换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措施》、《温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温州市养老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温州市学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内容和实施意义进行宣贯。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对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进行倡议。
(二十七)区科协
*.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全区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群众性活动、科普新媒介等平台阵地,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科普*站等科普屏媒及时发布“科普中国”“今日科普”等官方最新法治宣传,举办贯彻《科普法》微信月赛,扩展法治宣传的受益面。
(二十八)区文联
*.畅通维权服务渠道,为艺术工作者提供线上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线上平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著作权的相关知识介绍和案例分享。
(二十九)区残联
*.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挥残联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利用残联共享法庭、助残综合体等平台开展残疾人维权与普法活动。
*.开展“庭院式”普法,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机构、进协会、进家庭、进社区(村)“五进”活动。
(三十)区红十字会
利用各种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应急救护、捐赠实收优惠、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十一)区工商联
*.持续深化“工商联+”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合作机制,举办“洞商学堂”“法治大讲堂”,为协会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宣传解读咨询等服务。
*.持续打造“民法宣传主题”“宪法宣传周”“云上保育园”等线上涉企法治宣传阵地。
*.将依法办企理念贯彻落实到清廉民企建设、企业合规发展等实践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