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0-29 00:00:00
眼科检查数据管理分析系统意向公开
眼科检查数据管理分析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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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拟采购的眼科检查数据管理分析系统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眼科检查数据管理分析系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系统主要实现功能:一是眼科电子数据采集:实现眼科专科影像及检查设备中的数据采集。二是电子档案模块: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电子档案,查询档案,选取模板、档案的锁定/解锁、病历的归档封存、撤销管理。三是对于患者历次检查、术前术后、治疗前后进行数据回顾比较,结果能以图表形式进行展现。四是病例数据搜索展现:可以按照患者信息、指标数据、就诊等信息进行数据搜索,搜索结果能提供概要信息。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电子邮箱:******@***.***;
(三)联系人:徐老师;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