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0-29 00:00:00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名: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年**月*日—****年*月*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名: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年**月*日—****年*月*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名: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年**月*日—****年*月*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安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正见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年**月**日进行评审,共*家供应商参加。
*、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控制中心员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面积约为****平方米,每日用餐人数约为*******人,该项目主要为控制中心员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突发情况用餐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为控制中心员工提供用餐服务、为食堂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承担食堂区域的清洁与设备设施养护工作、专业食品检测,以及提供低值易耗品等工作。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年**月*日—****年*月*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任工,电话:************,受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室。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任工,电话:************,受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室
联系人:任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