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9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盐亭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5-10-29 00:00:00
盐亭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盐亭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盐亭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学生理化生实验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锦江区嘉恒家具经营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盐亭中学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言心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盐亭中学盐亭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学生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取消技术参数里面所有需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的要求;

投诉事项*: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评审细则没有细化;

投诉事项*:采购人指出我单位不具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法定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的《质疑答复》是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而非采购人自行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盐亭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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