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食堂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5-10-29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关于绍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食堂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浙江/绍兴-2025-10-29 00:00:00

项目概况

绍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食堂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绍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食堂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食堂装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门面向中小企业

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

方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至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楼)现场递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手机联系方式及**邮箱)(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绍兴市司法局

地 址:绍兴市胜利西路***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屠云萍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楼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玲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丽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绍兴市财政局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真:*************

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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