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5-10-29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浙江/宁波-2025-10-29 00:00:00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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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招标条件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安局,招标人为象山县公安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丹西街道丹山路与来薰路交叉口西北

*.*招标范围: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地下停车场、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停车位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路***号

联系人:石春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北山路**号

联系人:郑梦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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