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0-2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考古协作单位技术服务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年度考古协作单位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目录:*********地质勘测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承担着浙江省内除杭州、宁波、绍兴三市之外地区以及上述三市范围内部分重点文物埋藏区及省内重大项目相关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任务。为保护文物资源,延续历史文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科学应对大量前置考古工作任务,本所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考古勘探服务单位,由中标单位协助实施考古勘探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缓解本单位考古专业人员和技工不足的压力,为重大项目做好要素保障,高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文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行业规范开展工作,所有工作成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做到科学规范、记录精确、实事求是;供应商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密切配合并服从采购人安排,所有考古工作应在采购人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如不服从或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对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介绍项目情况,不得私自留存和泄露考古资料;供应商对承担项目的人员、物资、场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考古规程,对现场作业安全及工作人员、其他第三方人员人身安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上墙并履行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安全培训。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或其他损害,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对于高危项目,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充分说明,并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项目委托金额以预算金额为限,且委托时间不晚于****年**月**日。 |
| 联系人 | 蒋倩倩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