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补充遴选项目
2025-10-29
陕西/西安 变更澄清
长安大学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补充遴选项目
陕西/西安-2025-10-29 00:00:00

为了确保*********年度学校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长安大学*********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补充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潜在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补充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服务范围:为长安大学提供****年**月*****年**月的工程、货物、服务以及相关的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并配合学校使用指定的电子招标系统进行全流程线上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直至发布中标通知书且完成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监督部门指定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及成交公告等相关内容;编写发布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组织资格预审会议、采购会议;整理并按时交付所委托项目的全部采购过程资料等相关工作,协助采购办做好供应商评价工作。

四、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未有被纪检监察部门或采购办记录的不良行为;

(四)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项目评审、发放成交通知书等各环节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次遴选;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可查询;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分公司、办事处等非法人需有总公司授权方可参与遴选;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十)****年**月以来,不得有与长安大学涉诉情况且不得被列入长安大学供应商“黑名单”;

(十一)本项目申请人需遵守《长安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长大采购〔****〕***号)。

五、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地点:线上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 ,邮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代理遴选报名”。获取时间截止后发送的资料视为无效。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为***文件;

*.自行编制*****电子表格,填报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校将在报名截止后,于****年**月*日统一将遴选文件线上发送至各报名公司邮箱。

六、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区*层开标室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区*层采购办开标室

联系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