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海关“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项目信息公告
2025-10-29
广东/汕头 招标采购
海城海关“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项目信息公告
广东/汕头-2025-10-29 00:00:00

海城海关“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城海关“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城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广富路***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汕头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海城海关设计和概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业务用房(包括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消除安全隐患项目和恢复使用功能项目,包括天面防水隔热层修复、外墙防水维护、更换铝合金窗、天花板修复、烟感消防报警系统维护和水电线路维修等。

  *.技术用房(三号楼)恢复使用功能项目,包括天花板修复、水电安装等。

  *.附属设施(二号楼)恢复使用功能项目,包括地板维护、电路改造等。

  *.生活保障设施(五号楼、六号楼)消除安全隐患项目,包括天面防水隔热层修复、外墙防水维护、天面疏散用房改造、女儿墙加高加固等。

  五、预算资金:人民币******.**元(低价中标,由供应商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并作为结算依据,该项目的结算执行计价格******号文,设计费计费基数为项目预算建安费,复杂系数、专业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所有系数按*.*。最终结算价以我关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项目时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具备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施工、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根据甲方对本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单位设计成果须经甲方确认,并按甲方要求无偿修改。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于********日至*******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海城海关(汕尾市海丰县城广富路***一号楼***室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事项

  联系人:同志

   话:************

  

  海城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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