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耀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汀芳菲项目)商业整体销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主体:西安耀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绿汀芳菲商业整体销售
三、 区域范围:绿汀芳菲商业,面积****.**㎡(面积最终以房管局实测报告为准)
四、 投标报名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入围通知后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天内有效。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户 名:西安耀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未央支行
开户行:*******************
*、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在支付最后一笔购房款时进行冲抵房款。
②:****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物业整售总价的** %
③:标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物业整售总价剩余的** %;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上述承诺付款时间节点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如逾期则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有在陕西省地区履行合同有必须的场所和商业销售代理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
*、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以阳光招采平台通知为准。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截止前将《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的盖章文件电子文档(邮件形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本次招标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六、招标过程违规处罚说明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 投标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第*次违规: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个月。 【*】第*次违规:供方等级降一级,且在集团范围内禁 止投标*个月。 【*】第*次违规:降级为“*级供方”,且*年内不得 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格。 【*】如为集采招标供方,出现*次违规降级为**级供 方,出现*次违规降级为“*级供方”且*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格。备注:以上处罚为投标对应投标品类。 |
* | 投标 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降 级为“*级供方”,且视情节严重情况定*年及以上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备注:以上处罚为投标对应投标品类。 |
判定串标、围标 | 【*】没收投标保证金。 【*】列入“黑名单”,全集团全品类不录用。 备注:影响重大经营等特殊事项不适宜列入“黑名单” 需由供方管理主责部门发起审批至总裁。 |
发现行贿现象 |
*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没收投标保证金。 【*】降级为“*级供方”,且*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 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说明:招标平台帐号禁用即不能参与绿城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 |
七、《关于绿城中国招投标中禁止同时参与投标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判别标准》
*、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股权关联关系:
①参与投标的公司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权(或股份)总和达到**%及以上的(含本数);
②参与投标的公司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权(或股份)达到**%及以上的(含本数)。
③在投标截至日前一年内,存在上述情形。
*、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上的相互关联关系。
①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除外)、监事、总经理或其他具有一定决策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参与投标公司的上述人员的;
②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具有一定决策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系另一参与投标公司得自然人股东或其他形式的实际控制人或由另一家参与投标公司委派的;
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担任另一参与投标公司高级管理或者从事业务拓展职务的。
*、因市场或技术原因存在相互之间控制关系的
①参与投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参与投标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②参与投标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参与投标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③参与投标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参与投标企业控制的;
*、参与投标公司之间通过协议安排在业务经营上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投标公司之间就业务经营上通过战略合作、委托持股或其他形式的协议,导致对投标竞价构成任何形式限制的。
上述情形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并明确参与同一项目招投的企业,一旦被查实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及以上的,不论是否实际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相关企业的投标保证;若已经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宣告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且取消投标人后续***年的投标资格。
*、以下情况除外:
①同一国有资产监督关联机构持股达到**%以上的国有企业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同一国有企业持股达到**%以上的国有企业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
②两方生产或代理产品不存在竞争关系。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段媛媛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联系地址:保利中达广场**楼
九、监察投诉电话
绿城中国纪检监察举报方式为: 电话:*************邮箱:***********@***.***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号黄龙世纪广场*座**楼纪检监察部
招标单位:西安耀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