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10-28 00:0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活性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活性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活性炭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康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畅泓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建设年产****吨的活性炭产品的生产系统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转运、建材切割、建材焊接、车辆运输扬尘。整个施工过程由于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较小。施工期工人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废气。
(二)废水:施工人数平均**人/*,施工时间约*个月,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水量以***/人·*计,则施工人员用水量为*.****/*,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计,则施工人员在整个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预计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市麒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夜间**:**~*:**施工)。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房间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房间隔声后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标准。
(四)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主要来自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本项目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①各生产设备均采用了密闭处理,物料转运均处于密闭的环境中,粉尘均通过负压收集,各工段的废气均各自通过一套旋风(处理效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分别为*****、*****、*****、*****)后,统一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通过核算颗粒物排放量为*.****/*,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②项目炭化炉尾气通过冷凝旋风除尘(*****,除尘效率≥**%)除杂后,进入燃烧室燃烧,活化炉尾气直接进入燃烧室燃烧,炭化炉余热空气用于炭化炉加热、活化炉启动,活化炉余热烟气用于活化炉加热和余热锅炉使用,炭化炉和活化炉总废气量为****.****/*,废气污染物通过“旋风+冷凝+袋式除尘(*****)”装置(颗粒物总去除效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排放速率为*.******/*、*.******/*、*.******/*、*.******/*,排放浓度*.****/*³、**.****/*³、**.****/*³、*.****/*³,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其余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于原料仓库逸散的粉尘,合计*.*****/*,*.******/*。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采用“环安科技在线模型计算平台”中的“*********模型”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空气自然稀释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锅炉废水、冷却系统废水、质检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排入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宁市麒麟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方式合理可行,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地下水:本项目将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及危废暂存间严格做好防渗措施,可确保污水及危废暂存间内液态危险废物不会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四)土壤: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于其他行业项目,行业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租用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第**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据建设资料,厂房采取的防渗措施为:厂房地面按一般防渗区建设,渗透系数*≤*.*×******/*,项目建设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跑、冒、滴、漏对厂区土壤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五)噪声: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均可做到场界达标排放。项目区生产噪声不会改变声环境功能,且对各关心点草铺卫生院的贡献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木炭干馏气除尘收集粉尘和炭化气管道清理杂物、质检室废物、废机油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包装、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活性炭除杂去除的砂石定期提供给周边的建材厂作为原料利用。锅炉用水净水滤芯由供货厂家更换带走回收处置;项目炭化及活化废气除尘器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种植单位作为土壤调节剂或农肥使用;废弃的包装物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为废机油、质检室废物和质检室药剂盐酸,危险物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为*.******,未超过临界量。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环境风险,只要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监控好各种危险源的事件发生,发生事件时,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接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活性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 :*********@***.***
电话/ 传真:************* *************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号*号楼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