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29 00:00:00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家电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家电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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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家电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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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合肥市肥西经济开发区苏岗路与湖东路交叉口合肥辉耀机械有限公司*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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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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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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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肥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合肥昊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家电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投资额为****万元,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购置注塑生产线、破碎机、丝印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塑料零部件****万件。项目于****年*月**日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表,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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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合肥辉耀机械有限公司*号厂房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大气环境:注塑机熔融挤出工段与脱模处均设置集气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高的排气筒(*****)排放。丝印、移印、烘干废气 密闭的丝印移印间,丝印、移印、烘干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引入注塑废气处理工程。破碎房密闭,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接管进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中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昼间≤****(*),夜间≤****(*))。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胶头废料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废移印胶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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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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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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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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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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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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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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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