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0-29 00:00:00
无城北门外大街(金塔路*新力大道段)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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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城北门外大街(金塔路*新力大道段)改造项目房屋拆除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提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福渡镇福渡社区森林语澜园**栋***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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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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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无城北门外大街(金塔路*新力大道段)改造项目房屋拆除 单价:**.*元/㎡; 服务时间:房屋全部交付后**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孙岩 夏立山 杨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栋***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安徽浩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安徽卿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未填写投标总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安徽苏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未填写投标总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