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口腔医院2025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29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口腔医院2025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10-29 00:00:00
芜湖市口腔医院****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芜湖市口腔医院****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芜湖市口腔医院****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年消毒灭菌器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恒晖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吉和北路**号(东方花园****号门面)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消毒灭菌器

品牌:新华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勇、吕美俊、黎彦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

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蒸汽灭菌器邀请谈判(第二次);②芜湖市眼科医院口腔科压力灭菌器采购项目。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号(花津南路芜湖报业集团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地块二期**#*******室(中江大道辅路苏宁环球大酒店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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