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0-29
广东/韶关 变更澄清
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韶关-2025-10-29 00:00:00
广东/韶关-2025-10-29 00:00:00
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与澄清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暂列金(统一报价)为¥******.**元,暂估价(统一报价)为¥******.**元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列金为¥******.**元,暂估价为¥******.**元不相符,请问投标文件《经济标书》中以哪个报价为准?《商务标书》中《投标函》的暂列金额与暂估价填写哪个金额? 答:“暂列金(统一报价)为¥******.**元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元”均为税前造价;“《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列金”包含“*.* 暂列金:******.**”和“*.*暂估价:******.**”,皆为税后报价;具体报价金额将以本答疑公告附件形式一同公布,投标人在编制《经济标书》时,涉及到“暂估价及暂列金”报价金额的,按照附件中给出的金额进行报价。 《商务标书》中《投标函》中暂列金额与暂估价按照招标文中给出的税前报价即“暂列金(统一报价)为¥******.**元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元。”填写。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象龙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