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0-29 00:00:00
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室外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一期工程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重庆绿浪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周益伦
注册编号:渝****************
注册造价师:曹文佩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林强编号:************
八大员
施工员:周光印 质量员:陈泓臻
安全员:陈刚 材料员:何锦都
标准员:何欣洋机械员:何翔宇
劳务员:段程杭资料员:龙莹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满意,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投诉受理电话:************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