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0-29 00:00:00
手术床、手术无影灯意向公开(*****************、*****************)(第*、*包)
手术床、手术无影灯项目参数公示
一、公示目的:我院手术床、手术无影灯项目参数已论证完毕,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诚邀广大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它性参数。
二、项目名称:手术床、手术无影灯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预算:**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扣除投标保证金、*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保留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申请予以处罚的权利。
六、技术参数
见附件。
七、公示时间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质疑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公司近六个月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及其它有关设备参数的证明)。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若因意见采纳需调整意向内容,相关更改将在后续采购公示及正式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对质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助理************
某部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