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湖南烈士公园乡土花木培育增植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5-10-29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湖南烈士公园乡土花木培育增植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10-29 00:00:00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湖南烈士公园乡土花木培育增植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移栽,栽植木芙蓉、罗汉松、四季杜鹃等乡土苗木,打造景观小品和安装智慧喷灌系统,以及购置相关配件、辅材等。

①在公园东大门至潇湘阁沿线区域增植木芙蓉,打造木芙蓉特色植物景观区域;

②在潇湘阁建筑周边,打造木芙蓉主题组团花境,部分节点局部点缀拼栽特型木芙蓉;

③采购罗汉松,在省委便门处打造景观墙;

④改造区域全面安装喷灌设施。

*.场地现状及具体采购内容

*)潇湘阁节点

现状:

①东大门入口到潇湘阁园路两侧绿化一侧为开阔草坪,一侧为乔木密植;

②潇湘阁建筑周边绿岛花境已经退化,潇湘阁外围则以草坪为主;

③跃进湖沿湖路设有一排民族文化柱,植物种植较密,遮挡了湖对岸的视线。

采购内容:

①东大门内广场绿雕后面以拼栽形式增植特型木芙蓉,衬托整体效果;

②东大门至潇湘阁方向道路右侧开放草坪内部靠墙处清理部分现有竹子,列植单杆木芙蓉;

③东大门至潇湘阁方向道路左侧文化石和文化墙位置以拼栽形式点缀丛生木芙蓉。

④清理移动宿舍围墙一线现状灌木球,列植丛生木芙蓉,打造线形景观。

⑤潇湘阁建筑周边,长廊拐角处拼栽特型丛生木芙蓉,部分区域片植单杆木芙蓉,下层搭配四季杜鹃,打造木芙蓉主题长效花境。

⑥翠羽亭与华表柱周边点缀拼栽木芙蓉;

⑦潇湘阁环路外侧局部点缀拼栽特型木芙蓉;

⑧安装灌溉系统。

*)东便门节点(君庭门至省委便门)

位于公园君庭门与省委便门之间区域,处年嘉湖隧道晚报大道入口上方,总长约***米,毗邻公园年嘉湖与红梅林网红景点。

现状:

①现有绿篱围墙植物品种各异,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君庭门附近为竹子,中间段为大叶黄杨,省委便门附近则为法国冬青。

②现有绿篱植物老化严重,长势杂乱,易发病虫害,维护难度大,景观效果差,严重影响公园品质形象。

③辅助隔离设施(竹篱笆)陈旧破损,形同虚设,未发挥应有隔离防护作用。

④喷灌绿化养护设施缺失,不利于植物健康长势。

采购内容:

①移栽现有植物,拆除竹篱笆围墙。

②设置长约****,宽约*.**,深约****的树池种植槽,并进行土壤改良,换填地表以下****种植土,地表以上新增****营养土。

③排植高约**的规则式罗汉松树桩***株。

④同步安装自动喷灌设施。



二、相关标准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中标人应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人员,所有货物的运输须满足常规的运输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包装完整,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防碰撞等防护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运输延时等造成的损失和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若产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出现产品包装破损,中标人应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三、技术规格

因字数受限,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①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栽种、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③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行业标准。

*)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卸车,并承担全部费用。

*)投标人须列明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售后服务流程、售后响应时间等。

*)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佩戴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如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发生的紧急情况,采购人需要中标人作出紧急响应的,中标人应立即作出响应。



六、验收标准

*)花卉苗木的验收标准:

①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②采购人按照清单对其相关货物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③乔木:*: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树干直,冠形饱满,无表皮损伤,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倍以上,落叶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的***倍,包装牢固。*: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特殊情况特殊季节特殊品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④灌木及灌木球:*: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冠形饱满,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⑤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人的苗木进行实地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中标人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⑥中标后中标人须负责花卉苗木种植地的整理和花卉苗木的栽植(栽植完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中标人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相关货物的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验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者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①付款人: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苗木货到完成栽种,喷管系统等安装、调试完成,经政府采购一般程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所有款项支付均不计息)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据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因本项目供货时间紧张,请投标人提前备货,并提前预备供货及栽种过程中所需要的车辆、设备及人员,以确保能按规定时间供货及栽种。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将核查中标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本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各产品采购数量均为暂估值,采购人不保证采购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服务期限内的物价上涨因素,结算时仅按照合同单价执行,价格不予调整。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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