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机关食堂2025-2026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10-29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新店镇机关食堂2025-2026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福州-2025-10-29 00:00:00
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琪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高岐村安里***号钢构厂房栋***室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琪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炜烽
评审专家: 高宁霞 杨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标准,中标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按*.*%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黎明支行。
(*)根据采购资料归档需求,中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后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数量:*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食材配送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解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福建鑫优鲜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腾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特定条件要求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欣悦、吴晓锥、林秀

电话:***********

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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