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港南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0-27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港南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5-10-27 00:00:00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港南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环审〔****〕***号

**********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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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综合管理服务(贵港)有限公司

港南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项目拟建地位于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姚平村、新兴村、新华村,八塘街道山泉村,利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新合智慧渔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的牛蛙养殖池上搭建光伏发电板,采用“板上发电、板下养蛙”模式。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直流侧设计装机容量*****,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以及相关配套电气设备装机;升压站地块主要建设*****升压站及***/*****储能系统。满负荷小时利用数*****,运行期年平均发电量*******•*。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约为**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获得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以及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年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号)中的建设项目,并经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及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同意项目选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在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和物料加湿,出入工地的车辆须进行清洗,材料堆放采取遮蔽挡风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土方、弃渣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回填*.在邻近新兴屯、新兴屯散户的区域施工时,加强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在经过村庄时要求减速慢行等措施*.集电线路施工避免大风天气,开挖后尽快埋线,及时覆土,未能立即覆土时,临时堆放的土方进行遮盖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可收集的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临时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升压站综合楼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废太阳能光伏板、废磷酸铁锂蓄电池集中堆放于升压站备品备件库内的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号)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高噪声施工设施分散安排施工,禁止在中午(**:**至**:**)、夜间(**:**至次日*:**)施工*.运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植被、动物保护措施采取工程防护与绿化结合防止水土流失等。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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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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