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1145号)
2025-10-28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1145号)
广东/深圳-2025-10-28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信息提供日期:********** **:**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胃肠镜批量采购*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馀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号华南国际金融中心*幢****.****.****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河西路****号南山智谷*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楼

  被投诉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号新城大厦东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谈判文件具体技术要求存在的歧视性、限制性、排他性。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该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均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特别须知”第一、四项等规定,由于各采购方的情况存在差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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