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29 00:00:00
【公众参与】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丰县融媒体中心拟实施“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与兴湖大道交口东南,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塔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其中塔高***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配套建设工艺技术用房、发射机房、播控机房、设备检修用房、值班用房等配套设施用房工程。”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有关规定,现将《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链接:
*****://***.*****.***/*/***********************?***=****提取码:****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联系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下载公众意见(附件*)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汤主任;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联系方式:*************;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长丰电视塔**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