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5-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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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规出[****]***号)
大自然资规出字[****]***号 ****年**月** 日
经大名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府东街南段东侧 |
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 万元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城内东北角 |
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 万元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城内东南角 |
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 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 二)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本次出让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踏勘。
(四)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