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28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10-28 00:00:00
四川/内江-2025-10-28 00:00:00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隆昌市康辰商贸有限公司 | 隆昌市金鹅镇重庆路(都英新世纪广场一期*号楼*东*单元第一层**、**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隆昌市康辰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其他服务 |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服务 | *、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就餐膳食服务。食堂用 水、电、气、设施设备、原辅材料、一次性卫生用品(手套、口罩)等由采购人负责提 供; *、食堂餐饮制作: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每天约***人在食堂就餐等,详见磋商文件 | 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 | 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成欣值、李萍、卓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账号:*****************;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段*号*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