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店镇蜂寨村2025年进组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次)的澄清公告
2025-10-28
贵州 变更澄清
关于新店镇蜂寨村2025年进组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次)的澄清公告
贵州-2025-10-28 00:00:00
关于新店镇蜂寨村****年进组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次)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澄清修改: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由“(*)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供应商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注册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修改为“(*)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供应商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注册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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