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塘汉路**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高新区中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静、李桂堂、师军良(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路**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晁阳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主要职责是审理涉高新区民商事案件,同时为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根据法庭人员情况及承接业务情况,要求法庭面积为****㎡以上。租赁房屋具有业务审判用房、法庭、调解室等功能用房,设施设备齐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维护人民法院形象,不易更换该审判业务用房地点。该房屋产权及运营单位为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房屋权属清晰,产权稳定,方便长期使用。
****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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