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0-28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的,需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
| * | 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其他保险服务 | 医疗责任保险 | 医疗责任保险 | * | *******.** | 标的**其他保险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年 | |
| * | **********其他保险服务 | 公众责任保险 | 公众责任保险 | * | ******.** | 标的**其他保险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年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 * | 服务响应情况 | **.**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分。 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服务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根据行业属性及采购人性质特点提出具有实质性的可行增值服务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分为止; 投标人服务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提供****年*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保险单或保单抄件或保险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偿付能力 | *.** | (*)最近连续三年(*********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最近连续三年(*********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最近连续三年(*********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最近连续二年(*********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最近一年(****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其余的不得分。 注:按照孰高原则,在以上条件中仅取*项得分,不重复得分。 (偿付能力充足率以投标人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保险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并将偿付能力充足率显著标注,否则不予计分;分公司投标的以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准) |
| * | 服务方案 | **.**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服务方案。 *.承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根据需要设置承保方式、是否具有保障措施等方面) (*)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合理,保障措施完善可靠,设置的承保方式明确、合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 (*)方案完整,但保障措施和设置的承保方式不够具体,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得*分; (*)方案内容不明确、混乱,无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理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方案***;包括小额快赔、预付赔款等***;,发生重大事故时是否设立理赔绿色通道等方面) (*)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合理,发生重大事故时设立的理赔绿色通道合理、便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 (*)方案完整,但内容不够具体,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得*分; (*)方案内容不明确、混乱,无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理赔时效(包括但不限于:结合以往理赔案例阐述保证理赔时效的相关措施,理赔时效承诺等方面) (*)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具体,有完善的保证措施和理赔时效承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 (*)方案内容全面,但保证措施和理赔时效承诺不够具体,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得*分; (*)方案简略,且缺少保证措施和理赔时效承诺,无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组织分工、工作流程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主要负责人的服务经验,团队专业性及分工,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等方面) (*)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能够保证本项目的所有服务要求,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且主要负责人经验丰富、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分工合理,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完备、科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完整但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但团队人员配置欠合理、相关经验不丰富的得*分; (*)方案简略,且缺乏针对性,团队人员配置不齐全、缺乏相关经验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 | *.** | (*)方案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保证措施得当、细致、全面,履约能力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完整,但缺乏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不够全面,履约能力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针对性较弱,履约能力欠佳的得*分; (*)方案简略,且无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 | *.** | (*)方案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响应措施得当、细致、全面,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完整,但缺乏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响应措施但不够全面,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针对性较弱,响应措施欠佳的得*分; (*)方案简略,且无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投诉渠道及相关制度 | *.** | (*)内容详尽完整,投诉渠道明确、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或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实际需求的得*分; (*)内容完整,投诉渠道合理,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或办法基本符合实际需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得*分; (*)内容基本完整,有投诉渠道,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或办法部分符合实际需求的得*分; (*)内容缺漏较多,无有效投诉渠道,投诉处理制度或办法与本项目相关性差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服务团队 | *.** | 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人数≥*人,且从业经验均≥*年的,得*分; 人数≥*人,<*人,且从业经验均≥*年的,得*分; 人数≥*人,<*人,且从业经验均≥*年的,得*分; 人数<*人或从业经验<*年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名单(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简历等)及其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从业经验以简历中填写为准,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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