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龙河(盐船港-秀沿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0-28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盐龙河(盐船港-秀沿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10-28 00:00:00

关于盐龙河(盐船港*秀沿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康桥工业区东区盐龙河(盐船港*秀沿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康桥工业区东区建设,提高区域水土流失防护功能,原则同意盐龙河(盐船港*秀沿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盐船港,南至秀沿路,河道全长约*.**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周边地块开发、相邻关系情况等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并注重处理好与周边水域、市政道路等的关系,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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