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长乐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二)监理-变更公告
2025-10-28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长乐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长乐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二)监理-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5-10-28 00:00:00
福建/福州-2025-10-28 00:00:00
长乐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二)监理澄清和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长乐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二)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澄清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说明。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条款中“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 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版本、招标文件***版本,各投标人应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项目变更公告附件重新下载更新后的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查阅,后果自负。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