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制药总厂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建设工程过程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2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白云山制药总厂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建设工程过程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广州-2025-10-28 00:00:00

白云山制药总厂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建设工程过程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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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建设工程过程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前的造价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进度款的审核、签证变更的审核、计量支付等。(以业主实际委托为准)
*.完成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 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规定》 等有关规定,审核以下内容:
(*)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
重点关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规范,招标方式是否合法,招标文件是否与合同签订条款一致,合同签订是否存在逾期签订情况。
(*)合同履约情况:
重点关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分包或转包是否按程序办理备案;违约处理依据是否充分、执行是否到位,违约处理罚款是否扣减。
(*)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①项目立项、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严重超规模、超概算等问题。
②重点关注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发票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等问题。
③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含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若分支机构参加报价,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总所)向分支机构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自****年*月*日起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承接*个单项建安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或以上的工程造价或工程结算审核业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合同、成果文件、审核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资格声明函》):(*)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在“ 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报价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检测监测、招标代理的中选单位或与这些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
(*)工商注册地址相同的。
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果出具前发包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供应商如存在以上*种情形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加采购人的相关采购活动。如双方已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七、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至邮箱:******@*****.***、******@*****.***。

十一、其他

用户需求书、评审办法、报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号

采购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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