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4号)
2025-10-28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4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哈尔滨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初中学校外语听说室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牡丹江华秦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牡丹城*区**栋*单元***室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教育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初中学校外语听说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如下:

  •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分):一般指标项***;*个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的设定,”同时与招标文件中第**页的“附表中说明内容重申;评分标准前后矛盾。及一般指标项***;*个负偏离则投标无效”,违背“非实质性要求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政府采购原则。
  • (二)关键技术要求(**.*分):未明确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范围
  • (三)技术服务方案(*.*分)、项目实施方案(*.*分)、售后服务方案(*.*分):缺陷定义模糊+评分标准非完全量化
  • 二、商务部分:(一)业务连续性保障(*.*分):要求**/***********体系认证。参数设定必要性论证不足,且对中小企业构成事实上的壁垒。
  • 二、商务部分:(二)国产化适配(*.*分):未明确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具体版本/标准不明确。
  • 二、商务部分:(三)资源渠道合规证明(*.*分):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认证的表述模糊。
  • 二、商务部分:(四)项目案例(*.*分):同类型项目案例定义不明确
  • 投标报价部分可质疑点:未明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具体范围

投诉人请求:要求暂停本项目采购流程,待重新发布发布招标文件后,再组织招标,保障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权利。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哈尔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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