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宝财采投处〔2025〕13号
2025-10-28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宝财采投处〔2025〕13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5-10-28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宝财采投处〔****〕**号
作者:宝清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孚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北京路金街中欧国际*座****室

被投诉人*:中诚百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号汇智外滩金邸*层

被投诉人*: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采购人质疑答复答非所问,对质疑人质疑内容未做一一回复,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视而不见,作为采购人如此不严谨的对待政府采购工作,我公司指出参数唯一性,采购人回复没有唯一性,那么请出具此参数市场有三家以上产品满足的证据,不是采购人说有就可以,请举例说明哪三家或者三家以上产品能完全满足并出示证明材料或相关检验报告,现在有些生产厂家同一参数用三个公司出具同样的检验报告配合招标,请采购人不要蒙蔽其他供应商。就回复的内容而言采购人顾左右而言他,我公司质疑产品及检验报告的唯一性,为何采购人不针对我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一一回复,被质疑人回复不满意,我公司已经提供证明鸿合满足的证据,文字表述与鸿合检验报告完全一致,如满足三家以上品牌满足请出具证明,我公司质疑请求满足三家品牌满足被质疑人并未回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宝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宝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清县财政局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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