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2025-10-28
天津 招标采购
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2025-10-28 00:00:00
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 信息来源:静海区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函[****]***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元,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 * 条规划市政道路,即规划支路三十,北至北华路、南至规划北丰路,规划红线宽度 ** 米,道路总长约 *.*** 千米。研究范围内涉及: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排管(电力及通信)工程。由各相关单位同步实施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电厂片区内,北至北华路,南至规划北丰路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招标规模:*.***千米;共包含*条规划市政道路,即规划支路三十,北起北华路南至规划北丰路,规划红线宽度**米,道路总长约*.***千米。排水工程:最大管径*******。给水工程最大管径*******。工程范围内涉及: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排管(电力及通信)工程。由各相关单位同步实施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招标方法: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总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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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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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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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为本单位职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洪彦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旭华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孟良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芬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总部经济 ** 号楼 * 门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孟杰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庞洪彦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旭华道**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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