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10-28 00:00:00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农事服务中心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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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农事服务中心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一、因初步设计图纸有调整,因此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有修改,现已经重新上传,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大写)贰仟捌佰万柒仟贰佰元整(¥****.****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万元,暂列金额***.******万元”。
三、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答疑文件附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资信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评分内容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供社保机构为其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个月中任何*个月的社保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五、合同专用条款*.*.*条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修改为“发包人按现状场地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及地上附属物的拆除,进场道路的建设维护等)”。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