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5-10-28 00:00:00
为做好我市****年工伤预防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工伤预防服务项目高质量完成,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发〔****〕*号),《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发〔****〕**号)和《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采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人社函〔****〕***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一家单位进行项目评估验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年工伤预防服务项目评估验收。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旨在对太原市****年工伤预防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按照审计要求进行考核评价,对完成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价后形成验收意见,出具《工伤预防项目协议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预算金额:*****.**元,详见附件。
(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验收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相关事宜
(一)响应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
*.验收资质证明;
*.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验收流程、时间安排、费用预算等。
(二)响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每日上午*:**至**:**,**:**至**:**)
地址:杏花岭区桃园三巷**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附件:太原市****年工伤预防服务项目评估验收项目测算费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