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人民医院1套报废高压氧舱
2025-10-28
安徽/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人民医院1套报废高压氧舱
安徽/池州-2025-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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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医院*套报废高压氧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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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人民医院*套报废高压氧舱 |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市人民医院 | 项目类型 | 设备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的*套高压氧舱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卸),拆除(卸)高压氧舱前须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实施。 (*)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完整性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明细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本次转让的*套高压氧舱,受让方满足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置条件。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