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0-28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近岸海域海水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项目****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近岸海域海水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项目(****年*****年)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近岸海域海水自动监测数据服务 采购目录:*********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贯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在全省杭州湾、台州湾、乐清湾、渔寮湾等共计**个点位购买海水自动监测站点所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数据的组网集成和应用服务,以便及时、准确反映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助力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和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全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技术保障。项目以采购数据服务形式实施,项目周期为*年,每*年采购一次,本次采购为第一轮采购,服务时间为****年*****年,预计****年底启动第二轮采购。 其中,海水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因子包括:气象指标(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相对湿度,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小时*次)、水文指标(海水流速、海水流向、波浪高度、波浪周期与方向,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小时*次)、水质多参数指标(水温、水深、**、浊度、盐度、电导率、溶解氧、叶绿素、蓝绿藻,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小时*次)、营养盐指标(硝态氮、亚硝态氮、氨氮、活性磷酸盐,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小时*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需结合采购方需求开展点位论证、手续办理等并按照确定的点位投放海水自动监测站;海水自动监测站建设、相关仪器性能指标、监测方法、运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数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需满足《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最新及后续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需确保数据、网络安全,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及时提供数据及应用服务,及时响应;按要求开展站点运维,确保监测设备等正常运行、提供有效数据;特殊情况下,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监测频次。 |
| 联系人 | 省海洋监测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