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2025-10-28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5-10-28 00:00:00

*************** ****/**/** **:**:** **********************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 福建禄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异议人根据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为*****、***、****开头的证件,该证件号码规则与建办人函(****)***号文件对照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场管理人员证件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不属于行政部门认定的有效的证件,不满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备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违规配置岗位人员,违反闽建筑函[****]**号文件、建办人函(****)***号文件规定,致使拟派出施工管理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具体详见异议函

闽建筑函[****]**号文件、建办人函(****)***号文件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招标人于****年**月**日收到异议人《关于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号路工程评标结果异议函》并于****年**月*日发文上报至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进行核查,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年**月**日予以复函,复函意见为:“人员岗位证书(如材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真伪及有效性核验权,依法属发证机关(住建领域职业培训机构或省级住建主管部门),我局无权直接核验非本机关颁发证件。”。根据复函指导意见,经查询,材料员证件确为所属发证机关出具。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对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号路工程评标结果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的报告》函复意见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