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5-10-28 00:00:00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遴选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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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为确保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顺利实施,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
二、工程概况:夏县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滚塑灯笼的安装。
三、服务范围:负责项目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四、服务费标准
*.造价费夏县暂定标准:***万元以下工程造价费为工程造价的********;。
*.招标代理夏县暂定标准:***万元以下工程招标代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
*.工程监理费夏县暂定标准:***万元以下工程监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
五、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的企业经营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相应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资格及能力;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名材料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
*.报价函(造价单位按照夏县工程造价暂定标准价格的千分比报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按夏县暂定标准价格、中标价的百分比报价);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姓名、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遴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根据《夏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合作单位。
八、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地址
夏县住建局市政队(新建北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住建局解释为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