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南京空港2025-2028场站垃圾清运服务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2025-10-28
北京 变更澄清
【变更公告】南京空港2025-2028场站垃圾清运服务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北京-2025-10-28 00:00:00
北京-2025-10-28 00:00:00
【变更公告】南京空港*********场站垃圾清运服务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空港*********场站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雯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朝阳区太阳宫南街*号院*座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南京空港*********场站垃圾清运服务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中海油南京空港能源有限公司***气化站、加油加气充电站和分布式能源站在****年*****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预计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垃圾需及时清运,避免因长期堆放导致环境污染,危害员工身体健康,损害企业形象,预计每年需清理***桶****规格标准化垃圾桶,现开展站点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绩要求:*)应答人自****年*月*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份已完工的垃圾清运服务业绩(以合同、协议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协议或订单(至少包括: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和服务验收完成证明文件(如: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资质:应答人具备有效期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成立时间满*年(含*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